
关于启动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应用、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了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启动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请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按照本通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相关工作。
工作要求
学院及时部署并实施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填报《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书》(附件 1)。
专业实践前,学院、实践单位要与每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签订《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2)。申请自主实践的研究生,需提交《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附件 3),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去自主实践。学院按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动员大会,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安排,说明专业实践工作的实施要求及实践学分考核要求。
专业实践过程中,研究生需填写《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附件4)。学院也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学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填报模版。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填写《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5)与《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等实践材料一起提交至学院;学院依据研究生专业实践表现开展实践学分的评定工作,完成实践总结及汇报工作。
学院在完成本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后,要及时总结、反思并撰写年度专业实践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涉及专业实践完成情况、实践成果、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
优化管理过程,确保实践效果
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领导应定期到研究生实践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与实践基地领导、专家一起共同分析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更契合本专业的实践模式,优化组织管理,提升实践效果。
学院要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要重视专业实践的过程化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质量。
实践经费从研究生业务费中支出,学院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实践相关经费。
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31日前提交《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书》(附件1)与《吉首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汇总表》(附件6)纸质稿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培养管理科邮箱:jsuyjsypyb@163.com。
学院完成本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后,提交年度专业实践工作总结报告。
《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和《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等实践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附件:
1、《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书》
2、《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
3、《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
4、《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
5、《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6、《吉首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汇总表》
2025 年 3 月 12 日